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
门面租赁公告
我公司位于汉源县九襄镇兴襄路3号(原花椒油厂)闲置门面15间,从国道108线往九宜路方向具体为:1号至13号共计13间门面(原出租收回)、16号至17号共计2间门面(原公司销售产品自用)。根据公司《房产出租管理办法(2022)》的相关要求,现面向社会对外租赁。
一、门面租赁基本情况
出租方: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
租赁项目名称:汉源县九襄镇兴襄路3号(原花椒油厂)的门面租赁。
二、报价详情及报名时间
1、以下门面分为7组进行报价,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,低于最低报价的为无效报价。
详见明细如下:
门面号 | 每组门面最低报价(元/年) | 备注 |
1号、2号 | 36000.00 | |
3号、4号 | 36000.00 | |
5号、6号、7号 | 54000.00 | |
8号、9号 | 36000.00 | |
10号、11号 | 30000.00 | |
12号、13号 | 18000.00 | |
16号、17号 | 35000.00 |
2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2年10月10日至 2022年10月19日17:30时(北京时间,若有变化另行通知)。
报名地点: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办公室。
三、报价文件的获取
凡是参加报名的组织和个人先到公司资格预审,经预审符合公司要求的须交5000.00元报名保证金,采用银行电汇(含网银转账)至公司指定账户,公司收到报名保证金后,领取报价文件,且报名保证金不计息。填写好报价单并将其密封后交设备工程部,内附身份证复印件(签字并盖章/捺手印)、银行卡复印件(签字并盖章/捺手印),报价单(由公司发放统一格式)、阳光宣言(签字并盖章/捺手印)。
四、租赁约定:
1、经营项目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公司要求,对高噪音、高污染及特种经营行业不予租赁。
2、通过价高者得原则,确定承租人,公司发中选通知后,未中选者保证金如数退还;如中选方不按时履行签订合同、或者不按时支付租金等,保证金不予退还,中选方的报名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,转为租赁租金。在签订合同时,按公司制度要求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且保证金不计息,在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。。
3、租赁期间,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4、租赁期间,未经允许不能转租。
五、租赁门面联系方式
出租方: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
地址:四川省汉源县甘溪坝食品工业园区黎红大道
联系人:张波、曹金花
电话:0835-4380186
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
2022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