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
阳光宣言
1、依法经营、遵规守纪、诚实守信,不制假售假,保证产品质量。
2、 不以向员工及其亲属提供私利,谋求公司合作关系。
3、不与公司员工就标底等商业秘密私下达成默契。
4、不与外单位串通投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。
5、不向员工及亲属或其代理人提供好处费、回扣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贵重礼物或宴请、娱乐、旅游活动。
6、维护市场秩序,严禁员工索贿、行贿、受贿。
上述承诺接受全社会监督,一旦发现违反,请向公司纪检、法务审计部门举报。
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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